五类国标水质标准:
一类水质:水质良好。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,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(如过滤)、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。
二类水质:水质受轻度污染。经常规净化处理(如絮凝、沉淀、过滤、消毒等),其水质即可供生活饮用者。
三类水质: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。
四类水质:适用于一般工业保护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。
五类水质: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,超过五类水质标准的水体基本上已无使用功能。
另外:依照《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中规定,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,我国地面水分五大类:
Ⅰ类:主要适用于源头水,国家自然保护区;
Ⅱ类: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、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,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,鱼虾类产卵场,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;
Ⅲ类: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、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,鱼虾类越冬、回游通道,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;
Ⅳ类: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;
Ⅴ类: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
水质划分标准:
1、 实验室用水质标准:
(1)由于一级水、二级水的纯度很高,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极易溶入水中影响水质的PH
(1)由于一级水、二级水的纯度很高,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极易溶入水中影响水质的PH值
(1)由于一级水、二级水的纯度很高,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极易溶入水中影响水质的PH值,从而难于测定水质真实的PH值,因此,对一级水、二级水的PH值不要求测定。
(2)同上原因,18MΩ超纯水、一级水、二级水的电阻/导率需用新制备的水“在线”测定,离线检测无效。
(3)由于在一级水的纯度下,难于测定可氧化物质和蒸发的残渣,对其限量不做规定。可用其他条件和制备方法来保证一级水的质量。
2、电子工业电子级水质标准:
2、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(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)
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、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,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、工业、农业用水水质很高要求,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。
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。适用于各种用途。
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。适用于各种用途。
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、农业用水。
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。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,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。
Ⅴ类 不宜饮用,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.
以上是5类水质标准仅供参考!